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工伤死亡赔偿金及遗产处理问题

工伤死亡赔偿金及遗产处理问题 我哥因公死亡,工伤赔偿金已到我哥生前单位。
   我哥有一个生母(75岁,农村人,现住四川巴中,再婚,无工作)、继母(重庆人、退休,我爸已去世,从3岁就抚养我和我哥)、末成年的儿子在读高中,请问他们三者分配比例各是多少,法律依据是什么?
    现在我哥单位叫他们三者写份委托书意思是将工亡金统一划入这三个人之一的帐户,单位这样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现在生母担心款一但划入我哥儿子帐户就再也划不出来,势必起诉才得到钱。
    如果大家都这样僵持起,死亡金一直在单位放起,有时间限制没有?万一哪天老的也死亡,她原先应得的那份是归我哥儿子所有还是应按遗产进行配偶子女再分配?
   我哥前妻说处理我哥工亡的事去打点花了8万,(不是火化费之类的正常开支)该从总额中扣出后再分配吗?依据?
  我哥死亡之前没留遗嘱, 除工亡金外他的养老金(社保应退个人部份发)、应退的个人部份住房公积金及他银行卡中的钱都应该这三者有权进行分配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除工亡赔偿外单位还需补15个月工资吗?
   如果生母要进行法律诉讼,应该在四川巴中还是重庆长寿进行起诉?起诉对象是我哥单位吗?
    问题有点多,麻烦各位律师指点迷津,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巩香华(重庆-长寿)
提问时间:2015-03-04 14:1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