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自行车相撞的问题。
自行车相撞的问题。 早上,我跟前面的人都按正常的速度骑着自行车(如果要跟汽车的行驶方向一致的话,两个人都属于逆行),但是突然前面的自行车直接转弯(他没有回头看),他的轮子碰到了我的自行车,他就倒了下来,结果手出血了……我回过头来看到他出了血,就跟他说去包扎一下。一开始他说没多大问题,我还是坚持送他去医院包扎。结果他到了医院,医生给他包扎了,消毒了,还打了破伤风针,后来他又提出要拍骨片,还说有什么事情以后再找我(其实就是很轻的伤,皮擦破了,拇指稍微有点不灵活,他自己倒下来的,也不会严重到哪里去)。我看他是难缠的人,也认为这个事故中他有责任,结果就让交警过来了。结果交警过来了说全是我的责任,因为是他在前面骑车……当时,对方的意见是说:等骨片拍出来后,没什么事情就这样了。我想着,也就一百元,也没说什么。后来,交警写认定书的时候,对他说了一句:赔偿的事情你们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拿这个去法院起诉他。当时我给了药费给他,他也没说什么了。结果过了两三天,他就发来信息说什么要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1000多元,要不就去法院起诉。我就想问:这种责任在谁?全是我吗?当时是他急转弯,不是我撞他,是他碰到我的车轮了……我当时在责任书上已经签了名了……还有一个就是:交警直接来的医院,没去现场看的……这种情况,我去申请行政复议有无作用?我认为应该他也有责任的……到底他有无责任呢?他这种人比较无赖,我现在肯定是不能跟他协商了,出尔反尔的小人……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aomao……(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09-04-25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