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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口角,对方多人殴打一人,殴打后,踢破被打一方的大门,应如何处理?

因口角,对方多人殴打一人,殴打后,踢破被打一方的大门,应如何处理? 因为双方母亲口角,邻里间发生冲突,后来冲突中,对方亲戚4人左右出来围殴我弟弟一人,被殴打后,对方还踢破被打人家里的大门,我弟弟去做了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眼角部有淤青。在殴打过程中,我妈妈在撕扯中抓伤了对方的脸,对方不去做法医鉴定。我家这种情况下,我方能否申请拘留对方打人者?如果派出所不给予对方拘留,只要求调解,我方应该如何维权以及要求对方赔偿?赔偿多少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onfo……(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5-03-03 08:1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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