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债务纠纷问题的咨询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房产证只有女方名字,但是您可以证明您是夫妻关系,且是按揭贷款共同偿还人主张进行查询,如果委托了律师,可以由律师代为查询,至于女方说辞真假,到银行一查便知;
其次,如果女方说辞是假的,真实情况是由你们双方共同偿还,那么银行可以向您主张要求偿还,因为虽然你们夫妻之间内部约定所有债务与您无关,但是不具有对外效力,银行会根据贷款合同上双方签字主张要求您偿还,这样您还是要偿还,无权拒绝还贷,但是您可以在偿还后,依据离婚协议上的约定向女方追偿;
再次,如果您在银行有贷款记录,那么您以后再买房子,就不属于首套房,属于是二套房,这个没有问题,所以建议您及时到银行查询贷款状态。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
你好!
1、你作为共同贷款人,可以自己一个人去查贷款情况,也可以由委托律师代为查询,但须有相关的授权委托书,银行一般是会同意的。
2、至于女方说辞的真假,到银行一查并知。
3、离婚调解书中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银行并不知情,只对夫妻内部有效,银行可以向你主张还贷,但你在还贷后可以凭离婚调解书向女方追偿。由于你在银行有按揭贷款记录,第二次按揭买房时就不属于首套房,应算第二套房子。
1、男方可以去核实,也可以不去核实。因为是以女方名义购房,既然女方主张非按揭购房,女方应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所以,男方可根据新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去要求法院责令女方提供证据证明是否按揭购房。
2、应由女方提供证据证明。
3、如是按揭购房,虽有调解约定归女方承担,但这只是夫妻债务在离婚时的约定,并不影响债权人要求男女双方连带偿还。
4、如果是按揭购房,在贷款未清或未按离婚调解书变更登记的,会影响男方购房。
你好!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 男方准备去当时办理贷款的银行去核实女方是否当时已经办理下来按揭手续,但是女方不配合,不愿意去。男方作为共同贷款人,可以自己一个人去查贷款情况吗?(房产证只有女方一人名字),银行会同意核查吗?银行不同意的话,需要法院开具什么证明协查吗?(本人有委托律师,能否叫律师过去查?)
答:你可以要求贷款银行核查或者律师也可以核查。
2. 女方说辞,说当时后来并没有办理完按揭,但是当时双方签字都已经签好了。女方的说辞可信度如何?
答:是否可信,我个人认为,你们是离婚当事双方,没有证据情况下,可信度非常低。
3. 假如女方撒谎,目前还是按揭状态(目前应该是女方在还贷)。离婚调解书中注明“该房子的所有债务与男方无关”,那以后女方如果不还贷,男方是不是还是会被银行作为连带责任人,要求一同还贷?男方有没有理由,以离婚调解书中已经注明此债务与男方无关,而拒绝还贷?男方以后自己买房子,是不是就算是第二套房子了?
答:法院的调解书和判决书是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书中注明“该房子的所有债务与男方无关”,即便有贷款债务,你可以根据该调解书,拒绝还贷。另外,这个房子是你们双方的,现在虽然归女方,但你在买房子当然是二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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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是还款人之一,可以持身份证,到银行了解贷款还款情况,银行会同意的;2、你们已经感情不好准备离婚,女方的说辞不可信。3、男方可以将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给银行看(留下复印件)什么你已经依法不属于还贷款人了,女方自己全部承担了。5、应该在《民事调解书》中注明“此债务与男方无关”。6、房产属于女方,你没有其他名下的房产,属于无房户,可以买首套房产。
1,让律师去处理。
2,让律师分析,法院决定是否采纳。。。
3,对内有效,对外无效。
1、您可以自行去银行核实,您名下是否有按揭贷款,不需要经女方同意。2、女方可行度与本案无关。3、如果您名下没有房产,那么您在购房属于首套房。双方离婚协议的内容是针对双方有效力。您可以去银行核实您名下是否有银行按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