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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二次出租纠纷

农村土地二次出租纠纷 前年我农村家里有块地出租给了乙方(个人),租赁期为10年。过了一年,乙方将这块地又转租给了丙方,只是在口头上征询过我爷爷(户主)的意见,当时爷爷答应了。现在丙方的使用方法严重影响了我们家的日常生活,请问我们没有给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么?如果租给乙方时没有向上级部门报备,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么?如果最终乙方租给丙方时没有向上级部门报备,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么?(终止合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GZ8078(上海)
提问时间:2011-01-18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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