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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饭店打工受伤,拿不到工资

饭店打工受伤,拿不到工资 母亲在饭店打工,老板与客人发生争执,客人带人来饭店闹事,母亲在他们打架中手掌受伤严重住院治疗,医药费由饭店老板垫付的,母亲手伤未愈回家休养了,现在找老板索要干过的近一个月的工资,老板精以垫付了医药费为由拒绝支付。请问,母亲的受伤属于工伤吧,她的医药费应由谁出,干过一个月的工资老板应该支付,之后因伤不能工作的一个月饭店是不是也应该支付工资呢?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该如何拿到工资和医药费赔偿?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a534(重庆)
提问时间:2011-01-18 01:5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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