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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试用期间未签任何协议,工资如何结算

试用期间未签任何协议,工资如何结算 我是一个正在实习的大学生,是校企合作的公司,在试用期间未签任何协议,只有一个工作状况证明,上面有公司盖章,现主动提出离职,工作未满48天,公司说按劳动法来说可以不给工资,只给基本的生活费,请问这个工资应该怎么结算?这样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吴维维(江苏)
提问时间:2011-01-17 20:0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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