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仲裁

这个算经济诈骗吗?

这个算经济诈骗吗? 我是一名公司业务员(现已离职)。去年公司出了一个新品,我为了弥补平时退货的亏空擅自将这个单品的供价提高了0.1元并通知了相关合作单位(至我离职时总的差价大概1000圆左右)。公司现在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提出赔偿。请问1.这算经济诈骗吗?2.该承担怎样(限度)的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m6124……(四川)
提问时间:2009-04-24 14:0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