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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相识不久,便订婚了,收了彩礼也请人喝了喜酒(未领结婚证)女方便去男方家生活

男女双方相识不久,便订婚了,收了彩礼也请人喝了喜酒(未领结婚证)女方便去男方家生活 男女双方相识不久,便订婚了,收了彩礼也请人喝了喜酒(未领结婚证)女方便去男方家生活,之后便和男方父亲发生多次争吵,男方父亲几次予表现使用暴力,在这期间女方为男方流过两次产,其中一次是宫外孕。慢慢的男方以工作等等借口开始疏远女方,女方便提出了分手,男方也同意了。半年后女方找到了她另外一份感情,并且结婚了。就在这时男方家父母提出退还彩礼,还威胁女方不退就要女方一只手。彩礼男女双方以共同使用完。请那位高人指点下,在以上的情况下女方有义务退还彩礼吗?如果涉及到法律问题,男方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呢?求解,拜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云南)
提问时间:2015-02-23 15:2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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