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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男友恋爱七年,一年前同居。同居期间生活一切开支均由我支出

你好,我和男友恋爱七年,一年前同居。同居期间生活一切开支均由我支出 你好,我和男友恋爱七年,一年前同居。同居期间生活一切开支均由我支出,我因宫外孕导致左侧输卵管切除,对我身体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现在,因其父母原因。我想分手,可以要求他们对我的伤害进行赔偿吗?希望律师能帮我详细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5-02-22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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