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如何订立不能轻易撤销的公正遗嘱

如何订立不能轻易撤销的公正遗嘱 当事人的姥姥于2014年底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姥姥与姥爷有一套即将拆迁的房屋,该房屋房主姓名是姥爷的。当事人姥姥和姥爷共育有子女三人,且姥爷年龄已经81岁身体还算健康,现当事人的姥爷准备再找一个“后老伴”,为了避免将来在房产问题上产生纠纷,当事人的母亲和两个舅舅希望姥爷能够订立一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想要表达的内容主要就是:在姥爷百年之后该房产由三个子女继承。但当事人的母亲担心姥爷在找了后老伴后在变卦,再重新订立另外的一份公证遗嘱,用后边的遗嘱来撤销、变更或者否定前边的遗嘱。有没有什么办法让后期订立遗嘱不能轻易变更、撤销或者否定前边的遗嘱,比如在订立遗嘱的同时附带一些条件“如果后期订立的遗嘱与现在订立的遗嘱发生冲突则无效,或者要推翻现在订立的遗嘱,后期订立的遗嘱必须由姥爷及其三个子女有同意”等条款,希望尽快得到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anha……(河北-秦皇岛)
提问时间:2015-02-22 14:4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