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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男友在我们分手后不久半个月左右,借拿回他未取走的东西为名

我前男友在我们分手后不久半个月左右,借拿回他未取走的东西为名 我前男友在我们分手后不久半个月左右,借拿回他未取走的东西为名,回到我住处趁我去单位开会拿走我的定期存折和身份证套用我的银行卡密码,用他本人身份证代取了我的四万元存款,然后神不知鬼不觉的将存折身份证放回原处,几天之后当我发现钱被取他已离开了,请问,我能否报案追回我的全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5-02-19 20:4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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