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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半月前,上街买东西,正常行驶方向,一个12岁小孩从马路对面横穿跑过来撞上了我的电动车

一个半月前,上街买东西,正常行驶方向,一个12岁小孩从马路对面横穿跑过来撞上了我的电动车 一个半月前,上街买东西,正常行驶方向,一个12岁小孩从马路对面横穿跑过来撞上了我的电动车,同行的几个小孩的同村人可以证明是他横穿的马路。当时没有摔倒,只是脚踝部有擦伤。后来去药店配药后送回家,其家长要求去医院拍片,遂同意。拍片后有骨折现象,经诊断后打石膏处理。当时所有医疗费用全部由我承担,其后基本每两周去医院检查一次,每次医疗费都由我承担,并且有带礼品。一个半月后,医生同意拆石膏,一个月后再检查。现家长要求赔偿1500元补课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是否归我一人所有?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huira……(江苏-镇江)
提问时间:2015-02-17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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