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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开庭之后增加诉讼请求,法院会在判决时予以注明吗?vip

开庭之后增加诉讼请求,法院会在判决时予以注明吗? 男女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出首付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然后双方都在按揭贷款上签了字。
男方起诉离婚,在第一次起诉开庭双方当庭承认没有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第一次因女方不同意判不离。
现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在起诉书里写没有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以为房子不要了就不会让他按揭),在开庭后,女方多次提出女方名下房子由女方所有,男方当庭表示同意。
开庭之后,男方才想起在按揭上签过字了。
男方开庭之后,增加诉讼要求,要求法院在判决书上写上房子按揭由女方一人承担,法院说遵循不告不理原则,这个要求不能满足。建议调解,可以在调解书上写。
想咨询律师,起诉书上原告没提这个房子,女方在开庭时强调房子归她一人所有的要求,原告也当庭答应,那女方的这个要求能写进判决书吗?男方的要求能写进判决书吗?
对男方来说让法院判决好,还是调解好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ayne5……(浙江-湖州)
提问时间:2015-02-16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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