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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因工死亡该谁买单
乡村医生因工死亡该谁买单 原告亲属陆建良,男,汉族,1955年4月4日生,2007年6月10日由被告任命为“南洋经济开发区北林社区卫生服务站(下称服务站)”负责人,2009年12月27日在出诊途中发生意外事故经抢救无效于当月31日去世。 服务站是被告的派出机构,人财物都是由被告统一管理、支配和安排。陆建良生前由被告任命为服务站负责人,所从事的社区卫生工作是被告安排的。生前必须遵守被告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服从其管理和考核,被告按月支付陆建良的考核工资。陆建良生前提供的劳动是被告单位的必须业务组成部分,陆建良的社保也由被告以区卫生局名义参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tO5388(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1-01-15 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