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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打架斗殴后的医药费用何方承担?

打架斗殴后的医药费用何方承担? 事情是这样的,我带客人去海鲜广场里买海鲜,起初我到了一家摊位后摸了下海鲜,如何感觉不是很好。我就去到另外一家摊位去买了,然后A摊主(妇女)就过来骂我,不买就不要摸他的海鲜,你个半脑,他是这么骂我的。之后我回来跟他理论并用手指着他为什么骂我,这时B摊主(妇女)就是A摊主(妇女)的亲戚跑过来用手打我的手说我像怎么样。之后我们就打起来了。之后我把2位都打了,A摊主经司法鉴定得出结论是轻微伤,B摊主没任何伤势。然后A摊主的医药费用是2200元,B摊主的医药费是800元。然后我的伤势是脸部被抓伤,但没有勾成轻微伤。经双方协议,A和B摊主要我索赔费用一共是4000元整,然后我受的脸部伤当做是白打,因为派出所认为我与女性打架,我被抓伤只能认自己倒霉了。然后我想问下假如我拒绝赔偿医药费用4000元,我是不是会被行政拘留,大概拘留多久。出来后是否还要赔偿对方的4000元医药费用。我是不是会留下案底,多久之后案底才会消掉。请律师为我解答,再次先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nme……(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1-01-14 17:2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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