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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村里选举,竞争妇女主任的人请吃饭,其中叫了我家小叔子,

前几天村里选举,竞争妇女主任的人请吃饭,其中叫了我家小叔子, 前几天村里选举,竞争妇女主任的人请吃饭,其中叫了我家小叔子,吃饭的途中我们村一个人骑摩托车追尾了一个大车,交涉过程中和对方起了冲突,我小叔子和几个人,把对方给打了,派出所罚了3000块钱,交钱的一共5个人,等选举过后,请吃饭的人当上了妇女主任,把其中罚钱的人的钱都给了,只有我小叔子的钱没给,找她要她也不给,我想咨询一下她应不应该给我小叔子被罚的钱,还有她请吃饭有没有责任?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北-承德)
提问时间:2015-02-14 17:5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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