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14年11月份和一家小公司签订了合同,现在觉得合同中有2项不合理
我14年11月份和一家小公司签订了合同,现在觉得合同中有2项不合理 我14年11月份和一家小公司签订了合同,现在觉得合同中有2项不合理。
第一,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终止合同。
第二,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想对方支付违约金。
说明一下,我是做电子维修的,但是公司没有组织过正规的培训,更没有签订服务期限的合同,就是两张A4纸大体写了工作性质、报酬、时间、工作条件这些,盖的公司的印章,也是我自愿签的合同,请问律师这样的合同生效么?如果不生效,我不想在这里干了是不是可以直接走?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5-02-13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