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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关于房屋过户问题

关于房屋过户问题 2004年乙方于甲方处购得由村里分批的安置房所有权,共计7w元,有手书的合同一份,之后的造房子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共计72w,由村里收取。乙方于08年10月份入住,今15年2月房子的房产证下来,由于村里原因,房产证的户头没有落在乙方,如果现在要过户,乙方大概要支付多少的过户费,5年后又是多少?如果现在不办理过户,会有保障么,当时的手书合同到时会有效力么?(现在房子价值大概150w左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51……(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5-02-13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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