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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经朋友介绍认识A,A提出供应货物一批,未签订购销合同,送到工地后

经朋友介绍认识A,A提出供应货物一批,未签订购销合同,送到工地后 经朋友介绍认识A,A提出供应货物一批,未签订购销合同,送到工地后,货物是由B接收该货物并在送货单上签字。上有注明一月内付清。该批货物是由B使用,工程款项也是由B结算。现在B工程已经完工,现在在公司里还要款项未付给B,我能不能凭这张送货单在公司里面将货款扣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德阳)
提问时间:2015-02-12 22:4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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