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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妻子与其前夫的债务我有义务偿还吗?

妻子与其前夫的债务我有义务偿还吗? 我与妻子均属于再婚,她于2008年离婚,法院判决房产归她所有,但要她付给男方十万元。但由于她带有一个男孩,工资只够勉强度日,无力偿还男方钱款。自我们于09年结婚以来,男方一直催促法院强制执行,问法院有权强制执行我的资产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drcwd(河北-保定)
提问时间:2011-01-14 07:4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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