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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谁是进行赔偿的第一人?走法律程序时应该告开谁?

谁是进行赔偿的第一人?走法律程序时应该告开谁? 2014年5月份,宋xx打工时,晚上回家坐老板聘请的另外一个打工者徐xx的车,结果半路上出现事故,其徐xx连人再座位压断了宋xx的腿,致使其骨折。当时老板给医院交了1万元进行治疗。由于2015年5月份需要进行二次治疗却无人进行赔偿。走了法律程序当时律师说告老板,法院也进行了开庭。结果前段时间法院说是应该告徐xx不能告老板这属于交通事故。我想咨询应该告谁?谁应该进行经济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梦里花落知多……(陕西-延安)
提问时间:2015-02-12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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