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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请问,这样的合同的合理时限有多长?

请问,这样的合同的合理时限有多长? 请问:我94年享受了单位的福利分房,后因调动单位非逼我以原价退给了另一位职工,当时我将房屋产权证及收款条、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给了那位职工,至今他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现在又来找我,我不想配合他了,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亮米米(湖南)
提问时间:2009-04-22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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