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剖腹产感染医院有责任吗
剖腹产感染医院有责任吗 律师,你好!老婆于2010年12月27日因在家感觉难受,于是到医院检查,说要保胎治疗。就在医院住院,三天后出现疼痛经检查医院说是氧水已破,到产房进行接生,期间伴随着发烧,医生说要剖腹产,竖着划了一刀,由于小孩难以拿出,又将刀口加长,本来预产期2011年2月18日左右,提前50天产下胎儿,被送到恒温箱,15天后婴儿出院,还算健康。但是老婆术后一直发烧,伤口被感染,还在医院住院,时常要刮掉腐肉
疼痛难忍,听医生说可能要住院1~2个月,要准备十几万,搞不好有可能要切掉子宫,目前花掉了快四万,可我一名农民工能付得起这高的费用吗?家里条件又不好,全家人都很急,希望律师帮我作主啊!可怜我们老百姓。我们问过医生说她们有责任,可医生的态度很差,请问医院有责任吗?我应该怎样维权?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阳剑雄(湖北-鄂州)
提问时间:2011-01-12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