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离婚起诉法院受理地点问题
你好,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需回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关于财产: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你好,在户籍所在地也就是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你好,可以在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您好,在海淀法院即可
你好,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有两种方式:
1.协议离婚,这种方式最简便,但前提条件是双方就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协商一致,双方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2.起诉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双方就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话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一般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话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审理判决,(1)、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话一般会判离的,婚姻法列举了五种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形: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离婚诉讼的,当然还有其他情形,需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来分析。(2)、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均分,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不但可以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看哪方抚养更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一般未满两周岁的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已满十周岁的话由孩子选择与谁一起生活,未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到孩子满18周岁,抚养费以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为宜,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海淀法院
是海淀法院
你好,如果无法确定经常居住地,可以在户籍地起诉
在海淀法院起诉
可以在海淀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