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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离婚起诉法院受理地点问题

北京地区离婚起诉法院受理地点问题 咨询我妻子去年3月1日因夫妻争吵带孩子离开我家,会其父母家(海淀区清河地区)。我家在海淀区,她父母家也在海淀区。但后来她和她父母带我儿子搬到昌平区住,至今不告诉我们其住址。去年4月她在海淀法院起诉我离婚事由为感情不和,我当时不同意,所以判决书为不同意离婚。至今判决书已达六个月多,女方未起诉我,但是孩子一直在她那抚养,我每月和她约好才能去她姑姑家见到儿子。我想现在起诉她离婚,并希望获抚养权。请问,
女方户口在海淀,但自去年3月1日至今已经快一年了在昌平住,我要起诉她许在昌平法院还是海淀法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hc771……(北京)
提问时间:2015-02-07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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