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关于未签合同补交四金问题

关于未签合同补交四金问题 我父亲从2004年从原单位解散后 经熟人介绍在上海市国有企业下的三产部门工作。这个单位从2004年至今都没有给他签署劳动合同,也未缴纳四金。
到去年12月他们部门解散了,我父亲就想让他们补交这7年来的四金。和他们公司交涉 他们不承认和我父亲的聘用关系,
说我父亲是属于劳务工,不给补四金。 
我父亲是上海市常驻户口,并且他一直都有单位发放的工资单和入厂证。
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劳动仲裁的胜算大吗。
还有我父亲在前几年申领过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 如果要劳动仲裁,这两笔钱是不是要退回,如果仲裁不成功 这两笔钱是不是就返还不了了。
具体我们该如何步骤操作比较妥当。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ongdo……(上海-虹口区)
提问时间:2011-01-12 10:2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