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父亲与继母将他们共有的一所房产公证到我名下,条款有我来写,该怎么写?
父亲与继母将他们共有的一所房产公证到我名下,条款有我来写,该怎么写? 2009年,父亲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幢50平米的房子,是他和继母共占50%的房产,现在他们愿意去公证处证明将这所房产赠与给我,要求是放弃以后我父亲的其他任何财产,条款由我来拟,请问这个赠与过程是怎样的?我该怎么写才能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现贷款未还清)各位律师可以给我一些建议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顾一(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1-01-12 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