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领导指使虚报巨额营销费作为招待费或送礼属于违法行为吗

领导指使虚报巨额营销费作为招待费或送礼属于违法行为吗 你好:08-09年,领导通过综合办公室人员向我业务部门要钱,并直接指使我使业务部门报账员虚报账,我是业务部主任,不得不批,再经财务部门审批、领导本人审批后,办公室人员分批直接收取业务部门现金50多万元,具体用在那里不清楚,可能是用于招待费或送礼,现在我该怎么办?谢谢!(我单位是有招待费及工会费用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SO51(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1-01-11 22:4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