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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指使虚报巨额营销费作为招待费或送礼属于违法行为吗

领导指使虚报巨额营销费作为招待费或送礼属于违法行为吗 你好:08-09年,领导通过综合办公室人员向我业务部门要钱,并直接指使我使业务部门报账员虚报账,我是业务部主任,不得不批,再经财务部门审批、领导本人审批后,办公室人员分批直接收取业务部门现金50多万元,具体用在那里不清楚,可能是用于招待费或送礼,现在我该怎么办?谢谢!(我单位是有招待费及工会费用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SO51(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1-01-11 22:4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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