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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友用我的学生证按揭了手机,定期付款,一个月付315元人民币

前女友用我的学生证按揭了手机,定期付款,一个月付315元人民币 前女友用我的学生证按揭了手机,定期付款,一个月付315元人民币,一共十八个月,五千六百七十元,她说她自己还,一共到现在还了三个月的,还有四千七百二十五元,现在分手了,她说手机不给我,钱也不还,如果追究法律的话怎么追究这个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甘肃-定西)
提问时间:2015-02-05 20:4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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