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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女方于婚前给予男方10万元支付买房款(该房产为一手期房

请问,女方于婚前给予男方10万元支付买房款(该房产为一手期房 请问,女方于婚前给予男方10万元支付买房款(该房产为一手期房,购房合同男方一人名字,无女方名字),双方离婚时约定:另一处房产归女方,女方支付男方60万元,并代替男方承担部分债务,那么能否在离婚协议中再约定女方婚前支付的10万元抵扣在60万元内,再支付男方50万元?婚前支付的10万元有男方写的收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5-02-05 12:43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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