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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服装产品

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服装产品 公安机关认定当事人涉嫌销售假冒“AFS JEEP”(中文名字:战地吉普)注册商标的服装产品,被查扣的涉案服装产品共计337件,商品均未销售,当时未能出示有效进货单据,派出所直接按照吊牌价来估价,价值人民币299521元(商品标价),但是实则进货价只有1万多。现在是在检察院核查的阶段,找回了进货单据(白纸黑字,上面有进货价、进货日期和进货商签名),并且通过查证这一批货是真品,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但是依然没有退回派出所重查,检察院建议简易审理。
想请教律师们这案件应该如何打官司?
如果当事人去专卖店购买相关货品得到的收据发票,上面的标价能否作为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石灰山(广东)
提问时间:2015-02-04 12:46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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