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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后,女方的户口问题,

离婚后,女方的户口问题, 我妈妈是再婚,嫁到了龙门新村,来的时候带着我姐姐,也把她们两个的户口都迁到了龙门,成为龙门村人口,享受每个月领取生活品的权利,(米,面,油之类的)前段时间妈妈与继父感情不合,离婚了,但是户口还在龙门新村,但是村里不给发福利了,我妈妈找了村委会还是不给发,村里的这种做法对吗?如果打官司讨回权利,能胜吗?跪谢,在线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bn7789(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1-11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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