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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动迁协议已签,上面应安置人口6人,现在交房的时候说1人不被认可

动迁协议已签,上面应安置人口6人,现在交房的时候说1人不被认可 村里动迁,09年8月签动迁协议,协议上应安置人口是6人(夫妻,两个孩子,母亲和后爸)。现在拿房子了,村里说后爸(动迁以前母亲再婚)不能算安置人员,取消其动迁安置房面积。说是因为动迁以后母亲一个人和我们居住,不属于事实婚姻,说村民代表大会已经通过了。请问我们当初签订的协议是否还有效?认定的人员是否可以取消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amum……(上海-宝山区)
提问时间:2015-02-03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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