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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仲裁

申请仲裁后本人是不是就不能再公司上班了?

申请仲裁后本人是不是就不能再公司上班了? 公司上班是12小时制的,每月15个班。
  公司在劳动合同上签订的基本工资为2000,公司领导说是为了少缴纳社保。但是面谈的基本工资是3500元,加岗位补贴1500元,实际实发工资是5000元。请问应采取哪个基数为准? 请问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应按照每个月实际实发工资5000元计算,还是按照合同上面基本工资2000元计算呢?如果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后公司会直接开除我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赵洪年(北京)
提问时间:2015-02-02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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