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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律师回答
请教律师回答 我们夫妻二人有一个男孩。妻子又怀孕了,在这期间我和乡里计生主任尽力劝阻她别要这个孩子讲清利弊,可她不同意,我觉得生不生这个孩子是她的权利,但是生以后的后果也应该她个人承担,社会抚养费也应由她自己承担,是不是这样!?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铁岭蓝冰(辽宁)
提问时间:2011-01-10 13:08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马军烨律师
2011-01-10 19:35
你好,
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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