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打伤我的人没抓住 只抓住聚众斗殴的从犯之一 医药费怎么赔偿?

打伤我的人没抓住 只抓住聚众斗殴的从犯之一 医药费怎么赔偿? 老大叫了一群人来打我,但是主要是那个老大打伤我的,后来警察只抓住了其中一人,老大跑了,被抓的人在拘留十五天后被放了,我的伤情鉴定出来是轻微伤 。请问医药费能获赔吗?该由谁赔?从犯有责任赔钱吗?另外,我的上嘴唇缝了五针,伤口两厘米深,里面缝了两针 ,现在疤痕明显 ,鼻子也骨折错位, 眼部、 头部 、背部都被殴打淤青有伤痕, 请问这仅仅只是构成轻微伤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lM1052(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1-01-09 15:2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