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关于继承我属于我父亲的那份遗产
关于继承我属于我父亲的那份遗产 老人离世匆忙,没有留下遗嘱,名下有一套房子,我父亲家有兄妹五人,分别是我伯伯、我爸爸、我姑妈和我的两个姑姑,我的爸爸几年前去世了即在老人离世之前的几年就去世了,问题如下:
1,代位继承,是说我爸爸的那份遗产我有继承权,对不?这个继承权是我伯伯姑妈姑姑他们不能剥夺的或者争夺的,对不?什么情况下他们可以把我的这份遗产据为己有(因为之前和父亲的矛盾也连带很少和他那边家人有联系)?
2,如果我有继承权,如果他们打算卖掉房子,是否我必须在场,如果有继承权的几个人没有到齐则这套房子是无法变卖及有任何变动的,对不?如果我有继承权,假设在处理房子或者分遗产时,我妈妈是无法代替我的,对不(因为我妈妈没有文化脑袋笨,我怕他们哄骗我妈妈代替我去放弃继承权)?
3,假设大家都决定把房子留下(也就是算是对老人的纪念,大家都不要遗产而继续保持房子的完整性,房主名还是老人的名字),我可以去要求把我那份遗产算成钱给我吗?备注:我家很奇葩,有可能会故意用这样方式整我和我妈妈,不过这个只是我从我妈妈那里听来的,因为我几乎没有和他们怎么接触、具体不知道他们为人是怎样的。
4,这个过程中,还有什么其它任何因素能够成为理由让我失去继承权吗?
多谢律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dp837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5-01-28 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