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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大三的学生 去年十月份至十一月份交往了一个女孩 后因

我是一名大三的学生 去年十月份至十一月份交往了一个女孩 后因 我是一名大三的学生 去年十月份至十一月份交往了一个女孩 后因性格问题分手 期间发生行关系 但她情绪不稳 在我们学校贴吧发帖扬言告我强奸 
当时双方自愿 请问哪些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 宾馆录像出入记录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西-晋中)
提问时间:2015-01-28 11:0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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