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学校规定“不允许应届生进行就业三方协议违约”,请问他有此权利吗?

学校规定“不允许应届生进行就业三方协议违约”,请问他有此权利吗?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
今年找工作时,我发现,本学院(不是学校,仅是我院)严格禁止学生进行三方协议的毁约;理由是要建立学院诚信的口碑。
即使原公司同意,学校也坚决不给学生不发第二份三方,将直接导致学生无法签约新单位,实质上就无法毁约了。

但由于目前大多数学校都很人性化,如仅一次三方违约大多不会阻止;而我院这一政策让我我们在竞争中实际非常受制于人,时常面临“求稳签一般公司”和“冒险等好公司”艰难抉择,而其他竞争者则无此忧虑。

所以,我希望向律师咨询一下,学院这种规定是否合法?他是否有权利不发新三方协议?
非常感谢您的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iaya(上海)
提问时间:2015-01-27 00:3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