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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购买
商铺购买 2013年1月我们购买了当地作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商铺,当初商铺是带12年租赁,即2014年3月到2026年2月,开发商与我们签订了认购协议,但约定签订时间到期时开发商称其在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简化程序,与我们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事实现在是开发商所开发的全部商铺和部分住房已被银行抵押和法院查封,这几百户购买人多次找了市政府,答复为私人行为,责任自负,还让我们集体到指定律师事务所备案,每位购买人自行缴纳了200的费用,目前是退钱没有也不可能,要房也是遥遥无期的事,请问尊敬的律师我们现在该怎样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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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水无痕626(四川)
提问时间:2015-01-26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