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在超市上完卫生间出来没有看到台阶摔倒导致股骨颈骨折,超市有责任吗?

在超市上完卫生间出来没有看到台阶摔倒导致股骨颈骨折,超市有责任吗? 当事人53岁,女,在超市上完卫生间时,因超市卫生间门口台阶铺设的瓷砖颜色与附近整体环境相结合,给人一种在同一平面的错觉,故忽略了台阶而摔倒,导致右腿股骨颈骨折,并做固定手术,医生告知手术后有50%几率骨头会坏死,那就需要换球状骨。注:当事人左脚九几年做过手术后,脚踝固定不能转动,顾一般都走的很慢。
    一开始和超市交涉后超市方说没有责任,后通过消费者协会再去交涉,得知超市有投保险,然后超市方让提供住院费用单据,通过保险公司可以赔偿直接医疗费的70%,剩余的费用超市出于同情可以补齐,但当涉及到后续治疗费及相关补偿费用时,超市说只能一次性解决,要不就等治疗结束后再说,现在已经3个月过去了,带着治疗后相关资料去伤残鉴定所咨询可否鉴定,得知可以定10级,可以现在做,也可以9个月以后做,9个月以后做三期。
    现在有几个问题需要询问一下:
    1、我是现在就做鉴定呢,还是等到9个月后再做,有什么区别吗?
    2、现在当事人有骨头坏死的风险,所以是和超市和解可行还是诉讼可行?
    3、上述情况如果诉讼的话根据以往案例官司打下来责任会怎么分?
    4、现在能确定鉴定伤残10级,赔偿大概有几项,等帮忙大致列个清单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jioush……(江苏-镇江)
提问时间:2015-01-26 19:19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