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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我在广东,我想咨询一下05年我借了两万块钱给朋友,之前 是按月利率百分之五收取利息的

我在广东,我想咨询一下05年我借了两万块钱给朋友,之前 是按月利率百分之五收取利息的 我在广东,我想咨询一下05年我借了两万块钱给朋友,之前 是按月利率百分之五收取利息的,但付了一段时间利息后朋友无法付利息所以就将利息转为本金,07年朋友因病去世后几天由他的两个儿子将借款人改为他儿子的名字,并写明在两年内归还所有欠款,两年内将不再收取任何利息,但办完丧事后他们一家人都出去打工去了,这些年一直都没回来过,13年他们房子拆迁(房子是公家的:)由于他们家没有人回来,都由他家亲戚代办,我们将他家的财产分割后用于抵债4000元,,当时他家亲戚有打电话通知其本人,我想知道剩下的钱我还能通过什么途径要回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广东)
提问时间:2015-01-26 17:3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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