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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灯亮时,我驾驶的轿车由南向北进入左待转区。直行灯红灯左转绿灯我就行驶过去

直行灯亮时,我驾驶的轿车由南向北进入左待转区。直行灯红灯左转绿灯我就行驶过去 直行灯亮时,我驾驶的轿车由南向北进入左待转区。直行灯红灯左转绿灯我就行驶过去。与由东向南的电瓶车相撞,且他闯红灯。于是拨打了110和保险公司。然后就送他去医院。垫付了800块钱医疗费。第二天去交警大队去定责任,交警监控显示是他闯红灯,他主责,我次责。我图他可怜。(外地打工的)我就认了全责,字签了。过了5.6天打电话过去本意是问他病情是否好转。与他发生后口角关系。他态度不好。我可不可以上诉案件重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衢州)
提问时间:2015-01-26 15:1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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