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人家借了我家35wan块钱
要看双方的约定。
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如果没有特别约定。
如果对方还承认,还有赢的希望,可咨询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刘成义律师:13261283161
如果你们之间约定利息的话,那就是本金加利息。如果没有约定利息,而且又不能就此达成补偿协议,从借款到期之日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具体依据见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一、是否约定了还款日期?
二、是否约定了利息?
最好的办法是先骗对方重新写一张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