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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妻子外出20年回来要求离婚,能要求妻子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吗?

妻子外出20年回来要求离婚,能要求妻子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吗? 我和妻子87年结婚,当年生下长女,91年生下次女,91年下半年,妻子抛下两孩子(长女4岁、次女未满1岁)离家外出务工,一去就音讯全无,多方打听也没有结果,对两孩子从未尽过做母亲的责任,20年来从未与家中联系过。更不说寄钱回家抚养孩子了,直到今年10月,妻子来电称在重庆打工,要求我和她离婚,我叫她付点抚养费结孩子,她不愿意付,说孩子已经长大,现她已向法院起诉与我离婚,请问我是不是可以请法院要求她付结两孩子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在法律上讲,她构不构成遗弃罪?是不是孩子已尼长大了离婚就可以不付抚养费和教育费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aoanl……(贵州-黔南)
提问时间:2011-01-07 21:1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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