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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关于离婚以后的孩子问题

关于离婚以后的孩子问题 我于2014年9月17日和妻子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协议上写明3岁的女儿归我抚养,她每月付抚养费500元,但离婚以后她一分钱也不拿。请问是否可以上法院起诉重判呢,要么孩子给她我付抚养费,要么孩子给我她付抚养费。现在她没工作在家休息,请问我该什么做对我有利一点,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82916……(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5-01-25 21:0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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