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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恶意拖欠工资问题

恶意拖欠工资问题 你好,请问我于11月1号在某培训公司甲上班前签了1年的就业合同(但是签的合同当日起2个月内为试用期)。后来12月中旬因为需要回家结婚就申请了离职,当时甲方以我的工作无人接班为由,要求我做完12月份的工作,然后在1月1号结算我的两个月工资。现在今天是1月7号了,甲方依然不给我发工资,过去协调他只同意发我一部分工钱,其它的必须要我带完两个学生的课程才给结算。请问,这种情况我该如何讨回自己的工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我要讨薪(广西)
提问时间:2011-01-07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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