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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噪音扰民多次致使承租人患重度失眠症和中介公司几次反映未果反遭辱骂,承租人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噪音扰民多次致使承租人患重度失眠症和中介公司几次反映未果反遭辱骂,承租人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2010年8月7日,因为公司搬迁的缘故,到西坝河附近寻找房子,第一次租住楼房,判断房子好坏的条件很直观,那就是直接看房子,对房子满意就是好房子。我租了一个次卧!在北京的房价觉得还行!业务员就开始催我定房,硬说如果今天不定,这房子就没有了!我当时由于着急找房子!在没有看见房屋合同的情况下交了半个月房租的定金!当签合同时,发现问题:该代理公司要求我签11个月的合同(该房产公司与房屋房东合同到期时间)!我说我住不了这长时间,他说他们所有的合同都是这样!到时候提前一个月说就行!他们会帮我找到下家的。并且合同上也是这么写的,没办法只有签了合同,(因为定金条上说不签也拿不回定金)!代理公司是北京恒久伟业。当时看房时是宽敞明亮的2室1厅结构,因为是首次租住楼房,根本没想到的是过了2天,该房屋中代理公司对房屋进行了改造,将原本的大客厅建了4个隔断隔断住了许多人,连厨房都没能幸免,当时看房的时候厨房里面已经有煤气灶,觉得是肯定可以做饭的。因为代理公司所有的承诺都是口头上的!就像吃了哑巴亏。有口难言!因为是合租房,出现了很严重的扰民现象,多次找当事人交涉未果,其间受到辱骂。
   合同注明:
如乙方中途提出退房,在履行合同上述条款情况下,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共同寻找下家客户,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看房。  
在乙方找到下家客户时(以下家客户入住时间为准)乙方结清室内各项费用后,甲方同意还乙方剩余房租及押金。  
    基于合同,我去代理公司填写了退房申请,当时他们答应为我打租房广告,还让我给业务员打个电话让其给我带客户看房,但是他们借口租金上涨,要我在发消息的时候租金要在原来1100基础上再加50。广告打了半个月房子还是没有租出去(他们当然是不会为我们租了,因为如果没租出去的话就可以堂而皇之的留下我的2200元违约金啊。等我们退完房再租这样岂不是“利益最大化”了嘛!),他们完全没有帮忙找任何人过来看或者租房,完全没有任何音讯。代理公司的业务员也从没带过一个他们所谓的客户来看房,等候其间相邻主卧的扰民情况升级,凌晨3点钟用洗衣机洗起了,我因不堪其饶,与其理论,招致其辱骂,还问我是住哪个房间的,扬言要我好看。其后其男朋友回来后纠结了一伙人在其房间里继续了例行公事似的午夜喝酒侃大山,历时3个多小时散伙后,接着的是两人不堪入耳的叫床声,一直到我上班离开,又是折腾了一夜。由于准备搬走,对其也是尽量容忍,避免发生剧烈冲突。但是在我第二天给代理公司打电话询问转租进展的时候,对方的说辞已经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合同上所写的共同寻找下家,变成了下家是需要你自己在网上登信息自己找的,(在赶集网上接到的几个电话我只要一跟人说有大厅隔断根本没有人来看房,我住的是次卧。)当时我感觉近期转租的希望不是很大了,所以向代理公司提出隔壁住户扰民的情况,希望能够得到解决,当时的答复是主管今天会过去看一下,警告不听就让他们搬走。可是接下来的几天情况并没有改观,隔壁的依然按着标准步骤在执行着隔三差五的喝酒叫床折腾改变了周期,变成了几乎一天一次,连续的几天被吵,再加上以前的多次不定期扰闹,使我患上了严重的失眠症状,致使我的工作生活也都受到了很大影响,(依据《合同法》第223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这次我再给代理公司打过去电话,他直接给了我某主管的电话,我打电话过去,主管的答复依旧是再来警告一次,不行就让主卧搬家。原本寄希望于此,但是隔天的主卧的喝酒、叫床声仍然准时在凌晨出现了,因为我记了那个主管电话,所以直接给他打了电话过去,但这次这名主管完全换了一副嘴脸,张嘴就破口大骂,要我不住就滚蛋(其间省略很多不堪入耳的辱骂)。
     
     当天1月5日是合同注明的第三次交租金日期,(第一次交租金的日期是2010年8月7日,不知道怎么就变成5日了,而且合同注明第二次的房租是10月5日交的,也就是变成了押二付三)由于是实际上的押二付三,所以我还有一个月的租金和押金同时押在代理公司,我打电话口头通知代理公司提出了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对方轻蔑的说那就是要违约了, 我说这能一样么,是你们代理公司的其他住户扰民,我向你们主管投诉还招致辱骂,对方依然表示她已经知道了,态度不置可否,后来一言不合的公开叫骂,依然毫无顾忌。至此我心灰意冷,网上一查才知道这是家臭名昭著的黑中介。
     我现在想找建委去投诉或者诉诸于法庭,拿回他们理应退回给我的租金,希望得到一点建议或者帮助,不胜感激。
     网上还有很多关于这家代理公司的负面评价。
1、你们是正规的公司,因为有备案,但是你们就是到处贴小纸条。2、房客租房是签合同,但是你们通常是打时间差,就是客户订房的时候没有做隔断,但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你们已经做了隔断,并且不提前通知。而且你们要求必须去公司签合同,那客户怎么知道房子在签合同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你们是没有强迫签合同,但是你们是行为是欺骗!3、在哪里租房子都是压一个月,为什么你们要求再住第二个月的时候就要交下一个季度的房租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ty_qe……(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1-01-07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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