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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随意查验行人身份证和手机是否合法?
警察随意查验行人身份证和手机是否合法? 我是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的居民,是一名公务员,男,25岁,维吾尔族,每天上下班,逛街外出时都会碰到随处设立截查点的警察,只要是18岁以上50岁以下的维吾尔族,都会被叫过去随意翻手机,身份证,包括通话,短信聊天记录,相册,微信等,这个有法可依吗?按理来说个人隐私是受法律保护的,警方相关人士对公众解释其行为的法律依据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的有关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此外,警方还解释说,《身份证法》第十五条也有规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时,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可以查验身份证。
可是“当场盘问、检查”的对象,是“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这里所谓“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然不是靠目测、相面,地域或民族,而是要具备起码的犯罪侦查证据。
同样,《身份证法》赋权警察查验身份证的对象,也限制在“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范围内。而“犯罪嫌疑人”的概念,在法律上是有严格构成条件的,并不能在没有任何侦查证据的情况下,靠在路上随意截查路人而产生。
我可以向法院起诉警察的这种行为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tuden……(新疆-喀什)
提问时间:2015-01-22 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