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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样征收社会抚养费合理吗?麻烦您指教一下,谢谢!

请问这样征收社会抚养费合理吗?麻烦您指教一下,谢谢! 我是福建省安溪县的,我是2006年超生一胎(2000年已生一个小孩),这次看到我们福建有网上新闻说黑户可以上户口,于是我就到当地派出所上了,可是前几天接到镇计生办的处罚通知要征收社会抚养费46206元,而且是安2010年的人均收入最上限征收的,可是我第二胎小孩是2006年生的,而且我和爱人现在也没工作,前一阵子我有在网上看到今年人口普查,不可以用任何借口和手段阻止上户口,请问这样征收合理吗?麻烦您指教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大龙(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1-01-06 16:2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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